闽江涵雅艺术实验高中校园安全制度(六)
学校与家庭共同担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确保学生切实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安全法规,最大限度控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教育监护责任书》,责任协议如下:
一、学校教育和防范责任
1.学校要切实加强各类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无安全预案,未经报批地组织学生集体户外活动。对报经批准的活动要精心组织,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到位,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学校加强对学生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3.学校要密切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学生旷课、学校停课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等,要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特别是通过多种形式提醒并告戒学生及家长注意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措施。
4.学校加强教师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家长教育和监护责任
1.家长要切实重视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活动动态,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尤其是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
2.家长要切实做好子女的游泳安全监护工作,严禁子女私自外出游泳。去游泳馆游泳,须有家长陪同,并做好各项预备活动和防护措施。
3.家长要对子女进行必要的卫生常识教育,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防止食物中毒的安全工作。
4.家长要教育子不违规进入“三厅两吧”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要加强措施预防子女私自在外过夜、旷课、吸烟、喝酒等行为,禁止学生私自组织外出游玩,禁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防患未然。
5.家长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学校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6.家长要主动与学校、老师联系,若子女患有特殊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家长要求子女步行或乘坐公交或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来学校。
8.在台风生成或影响本地时,出行前应先看福州电视台的风球信号,如遇橙色或红色风球信号,学生不必上学,即可在家温书,以免台风期间学校临时通知不到位,学生出行发生意外事故。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
甲方:(学校)
年 班 班主任:
年 月 日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年 班 学生家长:
年 月 日